根据徐委教【2017】17号文件精神,并结合我校对教师考核的有关制度,在校长室的指导下,对我校2017年度局优秀教育工作者进行了科学、客观、公正的推荐工作。推荐工作现已结束,并按照民主监督原则进行了结果公示。在此就本次评选推荐工作总结如下:
一、成立领导小组
组长:支乾锋
成员:张广义、王孝军、周广钦、彭金虎、张立沛、曹桂久、张邦科
二、评选范围
在我校从事教育教学、科学研究、管理服务等工作两年以上并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、教育工作者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人员。重点是教学一线的教师。2012年以来受市级表彰奖励的人员,一般不再参加本次评选。
三、评选工作程序
根据徐委教【2017】17号文件精神,推荐工作坚持实事求是,好中选优,宁缺勿滥的原则,严格评审,认真把关。
1、在推荐评选人选时,向全体教师广泛宣传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。
2、由各教学部推荐人选,并由党政联席工作会议确定。
3、为确保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,将评审结果公示一周以接受群众监督。
四、推荐结果:同意推荐张启营同志为优秀教育工作者。
五、公示结果:公示期五天(2017.6.29—7.3),无疑义同意向教育局推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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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7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