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一系列政策、法规和规定,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施工规范要求。
二、根据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,负责编制、修改实施学校的基本建设总体规划。
三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,会同党支部、工会制定廉政建设的制度与措施,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与整改
四、配合党支部政治理论学习;强化职业道德,爱岗敬业;对反腐倡廉、纠正行风采取预警措施,警钟长鸣,不断提高整体素质。
五、根据学校基本建设总体规划,按时编制年度新建、扩建、改建项目的各项申报手续;编制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、可行性研究报告;负责落实选址、组织设计勘察、施工招投标工程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管理。
六、办理有关移交手续,落实质保措施。
七、会同校财务集中管理基本建设和其它基建资金,按批准项目统一合理使用。
八、负责办理征地、拆迁工作,对学校空关房屋在闲置期间的管理。
九、加强基本建设的财务计划、管理,做好各项预算、结算的管理工作和各类统计工作。
十、负责基建项目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、整理管理及移交工作。
十一、完成校长室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。